您的位置:首頁>成都非公司企業法人開業登記辦理指南
歡迎光臨金立方財稅官方網站!
您的位置:首頁>成都非公司企業法人開業登記辦理指南
非公司企業法人開業登記在成都市市政務服務中心市工商局窗口辦理。
辦理程序
第一步: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請,經受理審查員初審通過,開具《受理通知書》或者《申請材料接收單》;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在當場或者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應當補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單)。
第二步: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出具《企業登記材料需要核實事項告知書》,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準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
第三步:在1個工作日后(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需核實的除外),申請人可以憑《受理通知書》或者《申請材料接收單》到發照窗口領取《營業執照》。申請材料。
辦理材料
1、《非公司企業法人登記(備案)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企業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復印件。
4、企業法人組織章程(主管部門(出資人)加蓋公章)。
5、主管部門(出資人)的主體資格證明。
◆主管部門(出資人)為企業的,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
◆主管部門(出資人)為事業法人的,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
◆主管部門(出資人)為社團法人的,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
◆主管部門(出資人)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
◆其他主管部門(出資人)提交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資格證明。
6、主管部門(出資人)的出資證明。
◆主管部門(出資人)為國有企業或者事業法人的,提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證明。
◆主管部門(出資人)為集體所有制企業或者社團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提交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主管部門(出資人)為工會的,由上一級工會出具證明。
7、企業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件復印件。
8、住所使用證明。
根據《成都市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辦法》,申請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場所使用證明材料,并對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一)自有房產已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提交房屋產權證復印件;自購的商品房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提交房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及購房合同復印件。(二)租賃(借用)房產已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提交租賃(借用)合同及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租賃(借用)房產屬新購的商品房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提交房屋租賃(借用)合同及竣工驗收備案證明、購房合同復印件;其他租賃(借用)房產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除提交租賃(借用)合同外,還須提交房產管理部門或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學校校產管理部門、各類經濟功能區管委會(如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園區、科技園區管委會)、居(村)民委員會等機構出具的明確房產權屬主體、產權性質、行政區劃以及街道門牌號碼等基本內容的證明材料。(三)租賃(借用)賓館、飯店(酒店)作為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的,提交租賃(借用)合同及賓館、飯店(酒店)營業執照復印件。(四)租賃(借用)市場攤鋪作為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的,提交租賃(借用)合同及市場開辦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五)租賃軍隊房產作為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的,提交《軍隊房地產使用許可證》復印件。
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屬城鎮房屋的,根據《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業主、使用人應當按照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或者不動產登記簿載明的用途使用住宅,不得擅自改變其使用性質。確需改變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并依法經規劃、國土、衛生、環保、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根據《成都市企業集群注冊登記管理辦法》,經營無需許可、無需特定經營場所項目的企業,可進行企業集群注冊登記,提供下列材料之一作為住所使用證明:(一)托管企業出具的場地使用證明、托管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二)政府及相關部門認定(委托)的創業創新載體管理機構出具的場地使用證明;(三)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場地使用證明、執業許可證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9、企業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復印件。
10、辦理了名稱預先核準的企業法人提交《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11、申請開業的企業法人,其主管部門(出資人)為依照《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企業法人的,應當提交出資人經其登記機關核準變更登記取得的分支機構核轉函。
1+4專人服務模式,省心省力
15年服務經驗,專業標準化服務,品質保障
工商財稅、企業內訓服務一系列增值服務
辦理完成所有材料精心包裝,送證上門
客戶信息嚴格協議保密,并為客戶免費留檔3年
版權所有:成都金立方財稅服務有限公司
備案號:蜀ICP備12019200號-2
服務電話:028-85370538
公司地址:金牛區銀沙北街92號5樓505
E-mail:1638970201@qq.com
微信公眾號